第705章 鞋底的泥! 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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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马摇了摇头。“三年前没有。监控是前年才装的,装在前面大门口和餐厅那边。后面停车场到现在也没装。”
没有监控。没有灯。北侧是一条不会被人注意到的退出路线。
陆诚蹲下来,看着观景台地面。整改的时候换了木板,原来的痕迹不可能还在了。但他不是来找旧痕迹的——他是来看地形的。
“老马,我问你一个事。”他站起来,“陶正清这个人,你认识吗?”
“认识。他是这边的常客,商会的活动经常在我们这边办。他这个人嘛……怎么说呢,挺随和的,跟谁都能聊两句。就是喝酒不太行,喝多了就话多,话多了就容易犯迷糊。”
“他上过观景台吗?之前。”
老马想了想。“以前的事我记不太清了。但我记得有一次——好像是出事前一年还是两年——商会聚餐的时候,有人提议上观景台看夜景。陶正清没去。我还记得他说了一句什么‘高处不胜寒’还是什么的,反正就是没去。”
“他恐高?”
“这个我不好说。但他确实没上去过。”
陆诚和赵宗华对视了一眼。
“出事那天晚上,”陆诚继续问,“他离开餐厅之后,有没有人跟着一起出来?”
老马使劲回忆。“这个……当时警察也问过我们。我那天不在,但老刘——就是那个保安——他跟我说过,好像陶老板出去的时候,还有一个人也站起来了。但他不确定那个人是跟陶老板一起走的,还是去上厕所的。”
“那个人是谁?”
“老刘没认出来。那天晚上来的人他大部分不认识,都是老板和领导,他一个看门的哪记得住。”
“老刘现在还在这儿干吗?”
“不在了。山庄效益不好,前年就裁了一批人。老刘回老家了,听说去了浙省打工。”
线索到这里断了一截。
陆诚没有急。他在观景台上又转了一圈,用手机把各个角度的地形都拍了下来。然后他走到连接走廊的入口处,蹲下来看了看地面。
走廊是石板铺的。三年的风吹日晒,什么痕迹都不可能留下了。
但他注意到了一个细节。
走廊的入口处有三级石阶,连接观景台和山庄的主通道。石阶两侧有低矮的石墩,石墩上原来可能放着盆栽——现在是空的,只剩下两个圆形的灰白色印痕。
“这两个石墩上以前放的是什么?”
“花盆。两个大的青花瓷花盆,里面种的三角梅。”老马说,“出事之后都搬走了。”
“搬走之前拍过照吗?”
“应该拍过吧,当时警察来勘查的时候。”
陆诚点点头。他已经在案卷的照片里看到过那两个花盆。花盆很大,直径至少六十厘米,加上土和植物,分量不轻。
放在入口两侧的大花盆,对于一个喝醉了酒、走路不稳的人来说,起到了一个什么作用?
路障。
两个大花盆把入口收窄了。一个清醒的人可以轻松通过,但一个醉酒的人——在昏暗的灯光下——要走过这两个花盆之间的窄道,然后登上三级台阶,走到观景台上——
对一个恐高的人来说,在醉酒状态下完成这一系列动作,概率有多大?
不是零。但很低。
除非——有人带着他上去的。
陆诚站在石阶上,望着远处的青禾城区。秋天的阳光把山下的建筑镀上了一层金色,看起来安静祥和。
三年前的那个夜晚,这里发生了什么?
他现在还不能确定。但那个“第三个巧合”——他觉得快找到了。
“走吧。”他对赵宗华说。
下山的路上,赵宗华问:“接下来查什么?”
“两件事。第一,找到陶正清的妻子,我要跟她谈谈。第二——”
他顿了一下。
“帮我查一下宋远征的遗孀。她还在青禾吗?”
“查这个干什么?”
“宋远征的遗书笔迹鉴定只用了三份比对样本。我想找他家属要更多的笔迹样本,重新做一次鉴定。”
赵宗华看了他一眼。“你怀疑那封遗书——”
“我什么都不怀疑。”陆诚说,“我只是想让证据说话。”
……
陶正清的妻子叫方敏华,五十三岁,住在城区南边的一个老小区里。
赵宗华查到她的地址并不难。陶正清出事后,正清建筑公司经历了一系列变故——合伙人撤资、项目停工、债务纠纷——最后名存实亡。方敏华从一个建筑公司老板的太太,变成了一个靠陶正清生前保险金和一些积蓄度日的中年妇女。
陆诚没有提前打电话。他和赵宗华直接去了。
开门的是方敏华本人。她的头发已经花白了大半,但眼睛很亮,不像一个被生活压垮了的人。
“你们是……”
陆诚亮了工作证。“方女士,我是青禾分局重案组的。我姓陆。想跟您聊聊三年前您丈夫的事。”
方敏华看着那张工作证,身体微微晃了一下。
然后她深吸了一口气。
“进来吧。”
客厅不大,但收拾得很干净。沙发上有一条叠得整整齐齐的毛毯,茶几上放着一本翻开的书——陆诚瞟了一眼封面,是一本法律类的书籍,《刑事案件被害人权利指南》。
方敏华注意到了他的目光。“三年了,”她说,语气平静,“我一直在学这些。”
她给两人各倒了一杯水。然后坐下来,双手放在膝盖上,腰挺得很直。
“方女士,”陆诚开口,“三年前您给分局提交过一封信——”
“你们终于看到那封信了。”方敏华打断了他。不是质问的语气——是一种憋了很久终于等到人听的语气。
“我看到了。”陆诚说,“信上写的——您丈夫恐高,不可能主动走上观景台。这件事我想跟您详细了解一下。”
方敏华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。但她忍住了。
“正清恐高是从小的事。”她说,“他小时候爬树摔下来过一次,从那以后就怕高。我们家住在三楼——买房的时候他专门选的低楼层。出去旅游,坐缆车他不坐,玻璃栈道他不走,高层酒店的阳台他不出去。”
“生活中有没有例外?比如喝了酒之后——”
“没有。”方敏华的语气很肯定。“正清喝了酒之后更怕。有一次我们去朋友家吃饭,朋友家住十五楼,正清喝完酒说什么都不肯去阳台上站——他说一站就头晕。”
“您有没有跟当时负责案子的警察说过这些?”
“说了。我说了很多遍。”方敏华的声音终于有了波动。“我跟他们说正清不可能自己走到那个观景台上去。他们说——‘人喝醉了什么事都可能做’。我说不可能,他们说‘您太激动了,等您冷静一下再说’。”
她停了一下。
“后来我写了那封信,交到了分局。信交上去之后,有一个人给我打了电话——不是警察,是分局的一个什么科室的人——跟我说,案件已经定性了,勘查结论和尸检结论都支持意外事故的认定,如果我有异议可以走法律途径。”
“走法律途径是什么意思?”
“就是让我去告。告谁?告山庄?我告了。山庄赔了我一笔钱。但那不是我要的——我要的是有人查清楚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。”
“您觉得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?”
方敏华沉默了几秒。
“正清出事之前那段时间,状态很不对。”她说,“大概是出事前两三个月开始的。他经常失眠,半夜起来在客厅坐着抽烟。我问他怎么了,他不说。有一次我半夜醒了,听到他在书房打电话,声音很低,但我听到了几个字——‘不能再查了’‘收手’。”
“‘不能再查了,收手’?他在跟谁说?”
“不知道。我进去的时候他已经挂了。我问他跟谁打电话,他说是公司的事。”
“出事之前,他有没有提到过什么人?或者什么事让他特别紧张?”
方敏华想了很久。“有一件事。出事前大概一个星期,他接了一个电话之后,脸色很难看。我问他怎么了,他说——‘那个学校的事可能要翻出来了。’”
学校。
青禾区第三中学综合教学楼。
陆诚和赵宗华对视了一眼。
“他没有再说更多?”
“没有。他不跟我说生意上的事。但我知道三中那个项目出过问题——有人投诉说工程质量不合格,后来好像不了了之了。”
“那天晚上的聚餐,您丈夫去之前心情怎么样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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