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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乾肉,听听,这名字多好,朗朗上口,还能让吃客们第一时间记住,高明为天下百姓做出的牺牲。”

秦怀道左看右看,欲言又止。

但见俩人铁了心,认定了这个荒唐的菜名,想着到时候反正不是丢自己的脸,便欣然点头赞同:

“好!那就叫‘承乾肉’,好事成双,不如再添道新菜,就叫‘承乾肘子’!”

接下来三日,农庄上下忙得热火朝天。

与肉猪最有缘分的侯杰,一早就骑着快马赶回长安,亲自去到各家国公府送上请帖。

秦怀道便担起了挑选猪肉的重任。

接连几日借宿白杨南寨,每天天不亮就去猪舍逛几圈,争取选出最为肥美的五花肉。

每块都要肥瘦各半,切成长方块,再用清水泡去血水。

至于李斯文,随侯杰一同抵达长安。

此时正和汤峪酒楼的掌柜商议,准备将二楼雅间尽数预留,后厨也腾出三个灶台,专门用来烹饪猪肉。

掌柜是便宜老爹留下的老人,办事相当稳妥,可一听自家公子要卖猪肉,点头应承的动作顿时一僵。

脸上带着明显犹豫,搓手讪笑道:

“公子,不是小的不信您,只是长安人各个都是老饕,已经吃惯了牛羊肉。

吃羊肉只认养在渭水河畔,肉质最嫩的小羊羔,吃牛肉要选三岁的犍牛,这猪肉...怕是不好卖啊。”

他这还是尽量挑着委婉的。

猪肉岂止是不好卖,一闻到那股掩不住的腥臊味,至少大半的常客都会转身就跑,打死也再不来这家。

李斯文笑着摆了摆手,指着刚被五花大绑抬进来的肉猪,悠然笑道:

“掌柜尽管放宽心,且让厨子按某的法子炖上一锅。

宿国公家的大公子马上就要到了,某这位大兄最爱猪肉,日啖三头不在话下,但凡他说上几句好话,咱就等着宾客满堂!”

“放你奶奶个腿的臭屁!”

李斯文话音未落,一道豪迈洪亮乃至有些羞恼的大嗓门,就从酒楼门口传了进来,震得梁上灰尘洋洋洒洒。

“好你个臭小子,某刚才收了请帖还在嘀咕,你这大忙人怎么突然跑回了长安,还特意设宴招待于某。”

循声望去,只见程处默身着玄甲,腰配中郎将官印,肩宽背厚。

一路走来龙行虎步,就是脸色比玄甲更黑几分,虎眸瞪圆死死盯着李斯文。

“大兄怎么来得这么快?”

李斯文连忙迎上去,笑着要去拍他的肩膀。

却被程处默三步并两步上前,卯足气力一把搂住脖颈,勒得他差点喘不过气。

“某就知道,被你惦记上准没好事。

大老远就听见你试图诋毁某家名声,要是来的再晚些,还不知道你会偷摸编排某多久!

还日啖三头,你应该清楚,某不吃猪肉!”

因为曹、宿两府几代交情,再加上之前在灾民营里共事,配合默契。

之后很长一段时间,李斯文都没和这位大兄断了联系。

只是上次过年拜访时,他被崔夫人吓得仓皇逃窜,之后又奉命赶赴边关,大致算来,两人已经阔别数月之久。